瀏覽次數: 信息來源:安徽職工服務網 發布時間:2020-02-26 15:49 |
1、“不義之財”能要嗎?
2、“兩搶”須承擔什么法律責任?
3、如何避免因“老鄉情”觸犯法律?
4、合法權益受到違法侵害時,“以牙還牙”的方式可取嗎?
5、賭博會受到法律制裁嗎?
6、以綁架方式討薪,能如愿以償嗎?
7、因泄私憤而報復社會,將引發什么嚴重后果?
近年來,越來越多的農民朋友進城務工,為城市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。但也有個別的外來務工人員犯下嚴重罪行,影響了農民工群體的整體形象。在此要提醒農民工朋友,為了營造良好的打工環境,農民工朋友們一定要自尊、自愛、自強,做到遵紀守法。這不僅是對社會秩序的重要保障,更是對自身權益的最好保護。
1、“不義之財”能要嗎?
個別農民朋友進城后,一時找不到工作,身上帶的錢又不多了,就想到要去偷;或者看到別人有錢,自己也想發財,但沒有技術、能力,就想到要去偷;還有的是因為工資被老板或包工頭拖欠了,討薪無果的情況下,就想到通過“偷”取回來。這些都是不可取的。暫時沒有錢,可以向老鄉借一些,或者找救助站尋求幫助;看到別人有錢了不能眼紅,靠努力掙來的錢才是長久的,才是真正屬于自己的錢;老板或包工頭沒有按時給你支付工錢,你應該通過合法途徑來討薪,如果一時沖動偷了不屬于自己的錢,不僅要面臨法律的制裁,還會給自己以后的人生投上陰影。
比如,據某電視臺報道,當地有近2000個下水井蓋被盜,造成3人不慎落入下水道身亡,數十人受傷,還有不少汽車陷入下水道而損壞。一個鐵制井蓋價格300元左右,丟失2000個井蓋直接經濟損失就是60萬元,這還不算人員傷亡、車輛損壞的間接損失。而被抓獲的盜竊井蓋的農民工說,他們在廢品站賣一個井蓋只能得到30元左右。這種行為,讓自己獲得的只是一點蠅頭小利,給他人、社會帶來的卻是嚴重的后果。
又如, 17歲的于某在一家燒烤攤干了一個半月后,被女老板開除,還被扣了200元工資。他懷恨在心,在晚上11點多鐘,來到老板家中,入室盜走了手機、小靈通各一部,現金400元,并把老板家中的筆記本電腦、身份證、銀行卡從窗戶扔了出去。再比如,農民工王某因為老板欠他4個月的工資,在就中午2點多鐘,來到老板家要錢??吹嚼习寮抑袩o人,便翻窗入室,盜竊金銀首飾等物品抵債。上述兩類行為,已經觸犯了刑法?!缎谭ā返?64條規定,“盜竊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處沒收財產:(一)盜竊金融機構,數額特別巨大的;(二)盜竊珍貴文物,情節嚴重的?!敝灰当I數額達到500元就構成了盜竊罪,比如即使只是偷了一輛自行車,也要受到刑事處罰。
假如老板做了違法犯罪的事情,你千萬不能跟著做。如老板讓你去一個不熟悉的地方拉貨,你懷疑這些貨物根本不是老板自己的。這種情況下,你不僅自己不能去,還要想辦法報警。如果你覺得這是老板的意思,和你自己沒關系,可就錯了,因為你已經知道是犯罪行為,卻還參與其中,就是盜竊的共犯,將來也會受到刑事處罰。
2、“兩搶”須承擔什么法律責任?
“兩搶”是指搶奪和搶劫犯罪。搶奪是指犯罪嫌疑人乘他人不備,掠走其財物的犯罪行為;搶劫是指歹徒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,劫走他人財物的犯罪行為。
“兩搶”是受到法律嚴厲制裁的行為,尤其是搶劫罪。只要實施了搶劫行為的,不論搶了多少錢,就要處以3年以上的刑罰;有加重情節的,還要從重處理。
《刑法》第263條規定,以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,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:(一)入戶搶劫的;(二)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;(三)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;(四)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;(五)搶劫致人重傷、死亡的;(六)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;(七)持槍搶劫的;(八)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、救災、救濟物資的?!缎谭ā返?67條規定,搶奪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攜帶兇器搶奪的,依照本法第263條的規定定罪處罰。
比如,農民工包某和烏某嫌外出打工賺錢又累又辛苦,而且也賺不了多少錢,就想去搶劫。他們連續搶劫了4輛出租車,共搶得現金約1100元,還搶了兩部手機和一部小靈通。為了這些錢,他們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。
3、如何避免因“老鄉情”觸犯法律?
農民工打工以干體力活兒為主,生活也比較單調,所以遇到老鄉一起吃飯時,喜歡喝酒。但酒后有時就會情緒失控,話不投機就拳腳相向,又加上老鄉之間比較重情義,一人打架眾人幫忙,本來不大的事情瞬間就可能演變成群體斗毆,還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,兩敗俱傷。
《刑法》規定:聚眾斗毆的,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,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:(一)多次聚眾斗毆的;(二)聚眾斗毆人數多,規模大,社會影響惡劣的;(三)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,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;(四)持械聚眾斗毆的。聚眾斗毆,致人重傷、死亡的,就要依照故意傷害致人重傷、故意殺人罪來定罪量刑。
某媒體曾經報道,僅僅因為樓上丟下個空易拉罐,樓上樓下的十多個農民工發生口角,最后竟然發展到了持鋼管“火并”。結果幾乎個個帶傷,有的還被打折了腿或胳膊。當醫生問他們的時候,這些20多歲的小伙子并不覺得這很嚴重,說他們那里常常按照省份拉幫結派,經常會打群架,已經習以為常了。
如果對于這種暴力事件都不以為意,以后還有什么事情不可能發生呢?農民工朋友外出打工喜歡和老鄉聚在一起,彼此有個照應,但切不可為了老鄉之間的“情意”而無視法律,作出違法犯罪的事情。
4、合法權益受到違法侵害時,“以牙還牙”的方式可取嗎?
有的農民工被拖欠了工資或者發生工傷后,老板拖著不給錢,尤其是在工傷案件中,農民工可能年紀輕輕就終生殘廢,老板卻不管不顧。于是,有的人就想“以牙還牙”,報復對方,打折老板的胳膊或者殺了他。王斌余就是個極端的例子,他在打工時數次討要工資沒有結果,憤怒之下連殺4人,重傷1人,最后被判處死刑。這樣的后果,對于農民工自己和社會來說,都是極其慘痛的。
根據《刑法》規定,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致人重傷的,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,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故意殺人的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,情節較輕的,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不顧一切只想報復的農民工,最終都不得不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。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,廣西打工青年阿星被工廠辭退后,因為工資被拖欠,就殺死了工廠的管工;而彭某某為了每個月480元的補貼而怒殺了公司副總經理;討薪不成心生怨恨的謝某某,居然捶殺了無辜的工友泄憤。這些農民工最終都受到了法律的嚴懲。還有些農民工拿不到工資,就以傷害自己的身體甚至自殺來威脅。這種以違法犯罪的方式來報復的做法,最終傷害的是自己和家人。
5、賭博會受到法律制裁嗎?
打牌、玩撲克通常是農民工非常普通的娛樂方式,他們又是20、30左右的年輕人,沒點刺激又感覺不爽,于是聚眾賭博也就應運而生。有些農民工在拿到工錢后,就到游戲廳賭博或者在工地上聚成一堆賭博;還有些農民工辛苦勞累一年,臨近年終即將返鄉時想通過賭博“撈一把”,可很多人卻將一年來積攢的血汗錢輸光了。當他們把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血汗錢輸掉后,心急之下常常會發生打架斗毆事故。錢已經輸光的人,難免會想到去偷、去搶,這樣更引發了其他惡性案件的發生。
根據《刑法》第303條的規定,以營利為目的,聚眾賭博、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罰金。農民工朋友首先自己不要聚在一起賭博;更不要聽信那些開設賭場、賭局的人的謊言,導致上當受騙、損失錢財,而是要立刻向公安機關舉報。
6、以綁架方式討薪,能如愿以償嗎?
有時候,農民工跟隨包工頭外出打工,完工后好長時間都不給結算工錢,因此向包工頭要錢,但包工頭要么推脫稱沒錢,要么干脆不理。有的農民工就想“綁架”包工頭或其親屬,以此拿回自己的工錢。
比如,某新聞報道,面對包工頭拖欠工資,農民工王某等8人不是通過正常途徑追討,而是持刀將該包工頭挾持到工地外非法拘禁。案發后,這8個人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至6年。又如,包工頭王某為了給跟隨自己外出打工的50多個農民工討回工資,就挾持了上一級包工頭羅某。當民警逮捕王某時,他并沒有覺得自己是在犯罪,他只想討回50個農民工的工錢。結果,欠薪糾紛沒有因此得到解決,王某卻要承擔法律責任。
《刑法》規定,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,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,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;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,處死刑,并處沒收財產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;具有毆打、侮辱情節的,從重處罰。包工頭欠薪的行為固然可恨,可是農民工以綁架這種方式來討要工錢卻是違法的,不僅拿不回被拖欠的工資,反而付出了自己的自由和生命,這樣做得不償失。
其實,農民工朋友完全可以用合法方式來討薪,比如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、申請勞動仲裁或到法院起訴,沒有錢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,申請仲裁費、訴訟費的減免。
7、因泄私憤而報復社會,將引發什么嚴重后果?
有些人在工廠里打工,因為被領導處罰、被拖欠工資或自身權益被侵害,就泄憤報復,在工廠里放火,或在單位食堂投毒,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制造事端,從而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。
比如,農民工王某在北京打工,用人單位承諾招用他,又要求他交2000元合同押金、培訓費、上崗證錢和服裝費等。王某交完錢接受培訓3天后,被告知不合格不被錄用。王某就向公司要求退還給自己保證金,公司只同意退還20%,被騙后的王某很不甘心,就用汽油點燃了公司的廠房,將公司的兩名保安燒成重傷。王某原本是受害者,完全可以通過合法途徑來維護自身權利,但他卻采用了這種過激的行為,結果不僅無法追回損失,還造成了兩人重傷的嚴重后果,他自己也為此付出了慘重的代價。
根據《刑法》規定,對于這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,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,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因此,為泄憤報復,采取了放火或者投毒等危害社會的行為,必將造成嚴重后果,不僅會讓許多無辜的人受害,還會把自己送上法庭的審判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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